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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应商单据补齐晚于收货记录_回款混入其他业务增加核销难度_重复提交申请占用经办核对时间

· 来源:泉栈财经频道 · 作者:鲁庭宁
责任编辑:方承岑 · 二审:苏映原 · 三审:秦知桐

分类:应收与结算

多批交货合并结算后尾款难以逐批追查

供应商连续交货,买方按汇总清单安排付款。各批送货单分别保存,到账信息却没有列出具体对应。部分货物发生退回,汇总金额随之调整。供应商按原批次查询尾款,买方按合并账户解释余额。不同排序方式使双方难以直接对照。经办人员需要把交货、退回和付款重新排到一起。已经结束的批次也被再次纳入核对。合并结算后的明细不足增加了收尾工作。

确认函金额口径不同造成对账差异

确认函写出了交易金额,却没有说明是否包含相关税额。供应商与经办人员分别沿用各自台账口径。同一笔应收因此出现不同的核对结果。发票信息已经齐备,确认函仍需要补充说明。后续结算先行暂停,避免继续沿用存在差异的金额。单据表述没有与原始交易资料完整对应。

交货争议备注留在确认材料中

买方对部分货物提出异议,应收确认材料仍将整批交易合并列示。备注栏写有待核对内容,没有区分受影响范围。经办人员无法判断哪些货款已经确认。供应商提供了收货单,买方又补充质量沟通记录。不同材料的批次描述不完全一致。后续确认需要先把无争议部分与待查部分对应清楚。原有整批处理方式被迫拆分。交货状态差异影响到了应收资料的完整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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