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› 应收与结算 › 正文
回款混入其他业务增加核销难度_退货冲减未同步到应收台账
- 供应商凭证迟到先登记已收货
- 对账单版本变化保留适用范围
- 签收短少接入对账商品行
供应商凭证迟到先登记已收货
仓库验收完成后,将入库单传入结算待办。凭证尚未送达的采购单单列待补状态。经办人员按供应商和采购单号发出补件查询。不能因凭证未到就把实际收货从业务台账中删去。收到凭证后核对商品数量与约定价格。存在差异的项目退回具体商品行核查,再接续结算确认。
对账单版本变化保留适用范围
对账单修改后,旧版本可能仍在不同经手人员手中。表头日期相同不代表内容完全一致。新增扣项与补记回款需要能够辨认。收件人需要知道当前哪一版用于确认。已经确认的旧项目不能在改版时失去对应关系。只发送一张新表,未必让对方注意到具体变化。经办交接需要留下版本与处理进度。最终结算应当能找到双方实际核对过的明细。
签收短少接入对账商品行
对账人员先将送货单与签收单按单号配对。签收上注明的短少件数落到对应商品行。送货总额不能直接替代实际验收金额。差异部分附上仓库点收记录,交业务岗位确认处理方式。已确认补送的数量在原差异行下关联补送单。客户付款后再核对差异是否仍在挂账,避免同一短少再次催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