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› 应收与结算 › 正文
结算批次混用影响尾款追查,供应商单据补齐晚于收货记录
- 代付款保留付款人与业务方关系
- 退货完成后应收台账仍保留原额
- 对账版本更新后收回旧待确认表
代付款保留付款人与业务方关系
到账账户名称与订单买方不同,需要继续核对来源。代付款备注不足时,款项可能停在待匹配位置。业务人员知道双方关系,财务人员未必同步知晓。口头说由别人代付,需要补上可核对的业务对应。同一付款人可能替不同项目付款。到账记录不能只按熟悉姓名自动归类。后续发生退款时,也需要查看原付款路径与业务约定。付款身份与订单身份分别保留,才便于说明实际关系。
退货完成后应收台账仍保留原额
买方已经办理部分退货,供应商应收记录仍沿用原有交货金额。仓库退货单与结算台账分开流转。经办人员核对回款时,发现实际付款与原记录存在差异。差额没有立即对应到退货批次,查询先停在欠款确认。双方补查单据后,才看清货物变化与账面变化的先后。业务状态更新滞后影响了后续核销。
对账版本更新后收回旧待确认表
发现漏单后,在原对账批次中增加变更说明。新表注明新增或调整的账单行。已经确认的行保留原确认依据,不要求客户整表重认。发出修订表时同步标注旧表停止用于结算。客户回传签认件后,核对其实际确认的是哪一版。有争议的行继续待核,其余已明确款项按既定流程接续。
急速翱翔,跨仓调拨未带出原有批次顺序,混批入库增加后续追溯难度,外箱件数核对掩盖批次差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