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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款混入其他业务增加核销难度,结算批次混用影响尾款追查

· 来源:泉栈财经频道 · 作者:康思衡
责任编辑:顾予芮 · 二审:钱安茉 · 三审:蒋景宁

分类:应收与结算

收货已完成而供应商凭证仍未补齐

仓库已经登记收货,供应商的结算凭证尚未全部到齐。采购清单与送货单使用了不同的品名写法。经办人员需要先确认是否对应相同物料。部分附件后来补入,却没有注明原业务编号。台账按完整单据进入结算,已收货项目仍留在待补资料中。供应商查看交货记录后,以为付款手续已经完成。双方对当前进度存在不同理解。实物交接结束没有直接带来结算资料齐备。

确认函金额口径不同造成对账差异

确认函写出了交易金额,却没有说明是否包含相关税额。供应商与经办人员分别沿用各自台账口径。同一笔应收因此出现不同的核对结果。发票信息已经齐备,确认函仍需要补充说明。后续结算先行暂停,避免继续沿用存在差异的金额。单据表述没有与原始交易资料完整对应。

不同业务回款混入同一待核销列表

回款记录包含多种业务来源,部分转账没有写明对应单据。经办人员按到账时间排序,难以直接匹配原交货批次。供应商提供的清单又按发票日期排列。相同客户的多笔款项因此需要逐项回查。已经到账的资金仍留在待核销状态。收款信息与业务信息之间的对应不足,延长了结算收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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