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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月末截单与在途业务分清】交货争议备注阻断应收确认,确认函含税口径不明造成金额分歧

· 来源:溪衡财经在线 · 作者:孔舒栩
责任编辑:滕沐岑 · 二审:伍舒宁 · 三审:萧沐桐

分类:应收与结算

月末截单与在途业务分清

对账截止时,部分货物可能仍处于运输或验收过程。已经发出不代表已经满足当前结算条件。经办人员需要知道各项目停在哪个环节。在途项目转入下一周期后,原记录仍应能够追踪。不能因跨过结算日期就重新建成没有关联的新业务。后续验收调整需要回到对应订单。两期清单之间的接续项目要防止重复列入。截止状态明确,下一轮对账才便于接着核对。

分次付款对应原应收项目

同一订单分次收款后,每笔款项需要能够对应原业务。付款备注只写尾款,接手人员未必知道属于哪张订单。买方同时存在多个项目时,金额接近更容易混淆。已收部分与剩余待收部分需要分开呈现。不能把最后一笔到账自动视作整单结清。退款或扣减也需要回到对应应收项目。经办人员换班后,仍应能够查清各笔来源。业务清单与到账记录相互对应,才便于确认结算状态。

票面主体与申请收款账户名称不同

经办人员提交票据信息时,选择了日常使用的收款账户。账户名称与票面交易主体不一致。系统提示需要核对,原申请停在待处理位置。经办人员补充账户说明,却没有同时更新业务附件。处理人员看到的材料仍然保留不同名称。双方需要重新确认申请对应的主体。相同业务的补件记录因此增加。账户资料与票面信息没有在提交前形成完整对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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