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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交货争议备注留在确认材料中】确认函含税口径不明造成金额分歧,票面主体与收款账户不一致

· 来源:铸衡资讯网 · 作者:毕思榆
责任编辑:时承茉 · 二审:顾承原 · 三审:俞景棠

分类:应收与结算

交货争议备注留在确认材料中

买方对部分货物提出异议,应收确认材料仍将整批交易合并列示。备注栏写有待核对内容,没有区分受影响范围。经办人员无法判断哪些货款已经确认。供应商提供了收货单,买方又补充质量沟通记录。不同材料的批次描述不完全一致。后续确认需要先把无争议部分与待查部分对应清楚。原有整批处理方式被迫拆分。交货状态差异影响到了应收资料的完整性。

对账版本更新后收回旧待确认表

发现漏单后,在原对账批次中增加变更说明。新表注明新增或调整的账单行。已经确认的行保留原确认依据,不要求客户整表重认。发出修订表时同步标注旧表停止用于结算。客户回传签认件后,核对其实际确认的是哪一版。有争议的行继续待核,其余已明确款项按既定流程接续。

多批交货合并结算后尾款难以逐批追查

供应商连续交货,买方按汇总清单安排付款。各批送货单分别保存,到账信息却没有列出具体对应。部分货物发生退回,汇总金额随之调整。供应商按原批次查询尾款,买方按合并账户解释余额。不同排序方式使双方难以直接对照。经办人员需要把交货、退回和付款重新排到一起。已经结束的批次也被再次纳入核对。合并结算后的明细不足增加了收尾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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